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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物經營許可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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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物經營許可證

  • 詳細介紹

辦理程序

受理:

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、標準,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申請事項是否屬于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,許可申請是否在法律、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提出,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;決定是否受理。

跟據《行政許可法》分別作出處理:

(1)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,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;

(2)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,應當即時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,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;

(3)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,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;

(4)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應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;

(5)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,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,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;行政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,應當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。

出版物經營許可證

審查與決定:

(1)按照許可條件及標準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合法性、真實性審查,需要補正材料的,應在5日內,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。

(2)提出審查意見,對符合許可條件的,提出同意的書面審核意見,在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的審批意見。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,提出不同意的書面意見及理由,簽署不予許可的的意見和理由。

發證

(1)對準予行政許可的,工作人員及時將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》發放給經營單位或個人;

(2)對不予行政許可的,制定并送達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,說明理由,并將申請材料一并退還當事人,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 。

辦理時限

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5個工作日對該材料初審。符合法定條件材料齊全 場地也符合要求的20個工作日頒發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》。

法律依據

出版物市場管理局

本文網址:http://www.cnbabyan.com/product/6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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